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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025-052025-05-14
七部门联合发布《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举措》
中新网5月14日电 据科技部网站14日消息,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科技大会、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构建与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融资需求相适应的多元化、接力式金融服务体系,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发布《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举措》(以下简称《政策举措》)。 《政策举措》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突破,聚焦服务于国家重大科技战略部署,着力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加强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重点围绕创业投资、货币信贷、资本市场、科技保险支持科技创新,加强财政政策引导,健全科技金融统筹推进机制以及完善科技金融生态等七个方面内容,凝练了15项科技金融政策举措。 《政策举措》明确,发挥创业投资支持科技创新生力军作用,发挥“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科技创新作用、鼓励发展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S基金)、支持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发债融资等。发挥货币信贷支持科技创新的重要作用,优化科技创新与技术改造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鼓励银行探索长周期科技创新贷款绩效考核方案、推动政策性银行支持科技发展等。 《政策举措》要求,发挥资本市场支持科技创新的关键枢纽作用,优先支持取得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的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研究制定提升区域性股权市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能力的政策文件、建立债券市场“科技板”等。发挥科技保险支持创新的减震器和稳定器作用,制定科技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探索以共保体方式开展重点领域科技保险风险保障、开展重大技术攻关风险分散机制试点、鼓励险资参与国家重大科技任务等。 《政策举措》提出,加强财政政策对科技金融的引导和支持,用好用足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财政工具支持企业科技创新,持续实施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落实好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相关税收政策等。央地联动推进全国科技金融工作,推动区域科技金融创新实践、开展科技金融政策先行先试、推广创新积分制、区域科技金融实施成效评价等。打造科技金融开放创新生态,建立健全科技金融统筹推进机制、推动科技金融开放合作、拓宽科技型企业跨境融资渠道等。 《政策举措》的出台将有效统筹创业投资、货币信贷、资本市场、科技保险等科技金融工具,推动更多金融资源进入科技创新领域,引导金融资本更多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切实破解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堵点难点问题,实现科技金融“破题”。 下一步,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将做好组织实施,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和宣传解读,共同推动各项措施落实落细,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建设科技强国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 -
272025-042025-04-27
中央纪委办公厅公开通报3起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典型问题
日前,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会同中央纪委办公厅对3起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具体如下: 1.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在城市管理中盲目决策、机械执行,损害群众利益,加重基层负担。2024年7月以来,三河市个别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官僚主义严重,未经科学论证和充分征求意见,推动出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导则》,脱离实际提出广告牌匾“除国际国内连锁品牌,不允许用红蓝底色或字样”等禁止性规定。为推动牌匾整治工作快速见效,该市组织开展两次百日攻坚行动,违反《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频繁进行工作调度、督查督办和排名通报,加重基层负担。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执行中简单机械,搞形式主义“一刀切”,对包括国内连锁品牌在内的1800余块商户门头牌匾颜色进行变更,损害了群众利益,造成不良影响。时任三河市委主要负责人已受到免职处理。 2.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在政务服务中搞“面子工程”。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在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场所时背离实际需求,搭车建设数字液晶屏、全彩屏48块、105.61平方米,其中有3块屏幕总面积达76.3平方米、耗资227.53万元,这些屏幕主要用于接待来访参观,平时基本处于关闭状态。同时,投资1200万元建设的住建行业人才管理系统、供排水全过程监管系统等6个政务服务信息系统,有的建成后就停用,有的未有效运行,造成资源浪费。还以业务合作为由,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场所装修、设备购置和运维等费用转嫁给合作银行,后因相关合作银行决定不再向其提供费用,导致场地设施运营难以为继。 3.山东省一些地方在项目集中开工、集中签约中盲目攀比,数据不实。近年来,山东省一些地方在重大项目集中开工中,有的项目反复开工,淄博高新区2025年春季集中开工35个项目中有6个为重复项目,个别县区单个项目反复开工3次;有的项目论证不够,烟台市蓬莱区某项目申报投资额近90亿元,但两年来仅投入500万元完成场地平整,滨州市博兴县某项目两次纳入集中开工并申报投资额70多亿元,但目前仍处于前期研究论证中;有的项目用地用海等手续还不完备,就被纳入集中开工;有的开工仪式追求场面,一个会场租用电子屏等设备费用达20多万元。还有的县级市项目集中签约名不符实,实际落地率严重偏低。部分基层干部群众和企业对项目集中开工、集中签约中的形式主义问题反映比较强烈。 以上问题反映出一些地方和部门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存在差距,有的群众观念淡薄,任性用权、随意决策、机械执行,在城市管理工作中过度依赖督查检查考核,频繁搞排名通报,加重基层负担;有的脱离实际需要,在政务服务中片面追求硬件设施高端大气,热衷于建系统、搭平台,搞“面子工程”,华而不实、铺张浪费;有的政绩观有偏差,重形式轻实效,为了数据“好听好看”和排名靠前,在项目建设中讲究场面、热衷造势,盲目追求数量甚至虚报夸大。 越是推进重点工作,越要注重克服形式主义。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运用好典型问题加强警示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埋头苦干、不务虚功。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要从自身抓起改起,上下贯通抓好系统领域整治,示范带动各级纠治形式主义突出问题。有关地方和部门要履行好主体责任,深入剖析问题根源,举一反三、系统整改,对虚假整改、表面整改的依规依纪追责问责,坚决杜绝整改中的形式主义。(新华社) -
082025-042025-04-08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 综合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
商务部: 你部关于加快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相关工作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加快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工作方案》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服务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和新质生产力发展需要,赋予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新内容新任务,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深入开展改革创新探索,大胆试、大胆闯,有序扩大自主开放,释放超大规模市场潜力,积累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经验,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作出更大贡献。 三、在已有试点地区基础上,将大连市、宁波市、厦门市、青岛市、深圳市、合肥市、福州市、西安市、苏州市等9个城市纳入试点范围。各试点地区要加强对《工作方案》实施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试点管理体制,优化协同联动、保障有力的工作机制,加强人才培养和高素质专业化管理队伍建设,推动试点任务落地落实,更好为全国服务业开放创新发展发挥引领作用。 四、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支持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商务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和协调推进,组织开展督促和评估工作,确保《工作方案》各项改革开放措施落实到位。 五、需要暂时调整实施相关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的部分规定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方案》相应调整本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 国务院 2025年4月8日 -
202025-032025-03-20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意见 引导网络交易平台企业加强合规管理 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本报北京3月19日电 (记者林丽鹂)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印发《关于推动网络交易平台企业落实合规管理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引导网络交易平台企业加强合规管理,提升依法合规经营水平,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近年来,网络交易平台企业发展迅速,一些企业存在合规管理组织不健全、合规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职责任务不清晰、合规运行机制不完善、对合规管理认识不到位等问题。指导意见共5部分16条,旨在推动网络交易平台企业建立健全符合经营实际的合规管理制度,促进平台企业合规管理常态化、长效化。 指导意见要求,健全合规管理组织,强化平台企业主要负责人合规管理责任,鼓励平台企业配备与经营规模相匹配的合规管理人员,提升合规管理能力。明确合规管理职责,细化合规总监、合规管理员的主要职责。完善合规管理运行机制,指导平台企业结合实际制定《合规风险管控清单》,深入开展合规风险排查,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为平台企业稳健运行提供坚实保障。加强组织实施,支持平台企业开展合规培训考核,探索建立合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平台企业合规积极性,形成合规经营良好氛围。 市场监管总局将进一步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政策环境,持续推动平台企业在合规经营中提升竞争能力,在促创新、扩消费、稳就业等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共同构建平台经济良好生态。 -
212025-012025-01-21
交通运输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发挥交通运输作用促进全社会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中央管理的交通运输企业,交通运输部各共建高校,部管各社团,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司局: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交通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开路先锋,是扩内需、稳增长、促就业的重要领域。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讲话精神,发挥交通运输行业作用,促进全社会高质量充分就业,助力开创就业工作新局面,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以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为基础,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为引领,努力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机会,协助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支持重点群体高质量就业,落实就业体制机制改革举措,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促进交通运输行业就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奋力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提供有力支撑,发挥交通运输的就业带动力,助力实现全社会高质量充分就业,提升广大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努力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机会 (一)努力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改造传统产业,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运输服务融合,开发适应于智慧物流和智能配送等发展的就业岗位,健全计算机科学、人工智能、管理科学等专业人才在交通运输行业就业成长的全链条制度途径。培育壮大战略新兴产业,开发适应于先进交通装备发展的就业岗位。布局建设未来交通产业,开发适应于新型高速轨道交通、人工智能+交通运输等发展的就业岗位,形成产业高质量发展和高质量充分就业的互促格局。 (二)开发新的就业增长点。适应共享单车、无人配送等新兴领域发展需求,加强新职业开发研究和申报工作。推动起重装卸机械智能控制员、无人机装调检修工等国家职业标准制修订和新职业领域人才评价。围绕新业态、新模式,积极挖掘、培育新的职业序列,探索建立涵盖规划设计、建设运营、运输服务、安全应急、科技支撑等交通运输行业全链条的人才发展职业体系,形成就业新的增长极。 (三)强化重大交通工程项目就业带动。加强重大交通工程项目的就业影响评估,推动财政、金融、就业政策联动和同向发力,通过重大工程项目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 三、协助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 (四)统筹抓好教育、培训和就业。加强共建高校建设,优化完善新增交通发展所需学科、专业,强化综合交通运输、智慧交通与智慧物流、人工智能等领域学科和专业设置,吸引培养优秀科研、工程等交通人才。支持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参与雇主调查以及与高校联合申报供需对接育人项目,强化校企合作,开展订单、定向、定岗式培训,提升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竞争力。大力发展交通职业教育,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支持组建交通运输技工教育联盟(集团),推行工学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遴选建设一批优质技工院校和专业。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支持交通运输企业组建或参与产教评技能生态链,发挥行业企业牵头作用,积极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促进培训与就业融合发展。鼓励交通运输企业组织和参与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鼓励交通运输企业推行“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健全技能岗位等级设置和薪酬体系建设,设立首席技师、特级技师等技术岗位并给予相应薪酬待遇,拓展人才成长空间,畅通人才晋升通道,提升就业岗位吸引力。 (五)创新就业供需对接机制。完善人力资源供需信息发布机制,支持各地举办交通运输行业专场招聘会,促进企业需求信息与劳动者求职信息快速匹配,推动人岗相适、用人所长、人尽其才,提升就业质量和稳定性。加强综合交通运输、交通数字化、人工智能、救助打捞、新能源清洁能源装备等领域的人才需求调查和研究,进行人才需求“画像”,引领人才培养方向。 (六)加强就业宣传和引导。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高校、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宣传正确的就业观,营造“职业无贵贱、劳动受尊重”“基层就业、同样出彩”等有利于就业创业的良好社会环境。积极主动向社会宣传交通运输行业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相关举措、扶持政策、服务活动,提高知晓度和参与度。支持各地方挖掘选树一批吸纳就业数量较多、具有良好社会声誉的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宣传典型做法和成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支持重点群体高质量就业 (七)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积极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工作,落实就业红黄牌提示制度,加强对交通类高校就业工作指导。支持交通类高校落实学生实习实践制度,组织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开展高校就业宣传,为高校学生提供更有质量的实习岗位。鼓励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发更多有利于发挥所学所长、具有成长空间的高质量就业岗位。支持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开展就业见习,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开发一批科研类、技术技能类、管理类见习岗位。加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职业指导和求职能力训练,积极参与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组织青年求职能力实训营,开展模拟面试、简历诊断、职业规划等互动教学,组织企业参观、行业调研、岗位锻炼等体验活动。 (八)多措并举促进农民工就业。发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拉动就业作用,为当地农民工提供交通从业培训,积极吸纳工程所在地农民就近就业。推动以工代赈项目规范实施,进一步扩大以工代赈实施范围和受益对象,合理确定劳务报酬标准,尽可能增加劳务报酬发放规模,助推农民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增收。支持企业挖掘临时性、季节性工作岗位,吸纳农民工多渠道灵活就业。在春节前后等重点时段,开展农民工“点对点”运输服务,助力农民工返乡返岗。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建立统筹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和吸收就业困难人员、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的长效机制,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等领域开发就业岗位,支持当地劳动力资源充分就业。 (九)提升交通重点领域就业质量。提升网约车、巡游出租车司机和公交车、城市轨道交通以及营运客货车司机群体的就业质量,促进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提升。深入推进新时代铁路建设产业工人安全技能培训工作,加快完善适应行业发展需要的培训体系,打造行业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企业、职业院校共同参与的技能培训模式,实现终身培训、递进培训。提升船员就业质量,加强船员职业的宣传和引导,推动企业加大对船员各类福利待遇保障,提升船员职业吸引力,帮助船员结合智能航运的发展趋势,开展新的职业技能转型培训。提升民航就业质量,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确保运输生产规模与安全保障能力相匹配。加强邮政快递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等级认定,深入开展关爱快递员“暖蜂行动”。畅通交通运输技术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健全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多元化评价体系,积极落实“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证书”制度。引导交通运输企业将职业技能等级作为技能人才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推动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 五、落实就业体制机制改革举措 (十)畅通社会流动渠道。落实党政人才、企事业单位管理人才交流制度,进一步畅通交通运输企业、社会组织人员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渠道。鼓励人才到基层一线和欠发达地区开展服务,作为岗位聘用、评先评优、工作经历的重要参考。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推动城市群、都市圈、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支持区域间、城乡间各类要素双向流动、平等互换、合理配置,提升异地就业便利性,促进人才区域合理布局。 (十一)加大行业用工情况分析。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建立分层分类的联合走访机制,加强对行业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等用人单位岗位需求的调查,定期了解行业企事业单位用工变化、招聘需求和困难问题,及时将相关信息推送给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群体。 (十二)积极防范化解风险。加强监测预警,做好季度风险研判,健全涉访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处置机制,强化对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项目确定的就业影响评估,围绕产业调整需要,强化职工职业技能转型培训,积极响应交通运输就业群体的转型就业需求,积极应对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在行业应用对就业的影响,妥善应对交通运输行业就业风险。 六、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 (十三)落实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提升企业依法合规用工意识,推动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有关制度政策,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健全快递员群体劳动权益保障机制,扎实推进快递行业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工作。持续深入推进交通等工程建设项目领域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和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督促交通运输企业按规定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确保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和培训。 (十四)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支持和规范新就业形态发展,加强平台企业运营、用工等情况的管理监督,优化服务保障,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健全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保制度,扩大出行、同城货运等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积极开展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群体党建,探索开展船员队伍党建工作,进一步畅通12328等诉求表达渠道。积极探索通过建立协调协商制度、加强一站式调解工作、提供优质法律援助服务等举措,提升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的多元预防和调解能力。 (十五)加强部门协同治理。强化跨部门执法协同,有效治理行业就业歧视、欠薪欠保、超时加班、违法裁员、虚假招聘等问题,保障平等就业权利。打击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依法查处以招聘为名的欺诈乱象,从严整治套路贷、套路租等问题。加强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用工指导,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合规用工,维护交通运输行业劳动者在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技能培训、社会保险和福利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加强网络货运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等劳动者的劳动保障权益政策宣传,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点对点指导服务,督促平台企业积极承担用工责任。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将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协同配合,健全交通运输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间的协调机制,共同推动减负稳岗政策落实、优质企业梯度培育,健全惠企政策直达机制。统筹交通运输人力资源开发规划和就业政策制定。加强创新实践,及时形成重点领域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典型经验,为解决全社会高质量充分就业问题提供参考和借鉴。 交通运输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5年1月21日 -
302024-122024-12-30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改数据〔2024〕18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数据管理部门、教育管理部门、财政厅(局)、金融监管局、证监局: 数据产业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数据资源进行产品或服务开发,并推动其流通应用所形成的新兴产业,包括数据采集汇聚、计算存储、流通交易、开发利用、安全治理和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等。发展数据产业是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国家大数据战略、加快建设数字中国的重要支撑。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促进数据产业发展,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面向数据采集汇聚、计算存储、流通交易、开发利用、安全治理和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制定激励政策、优化产业布局、培育竞争主体、促进技术创新、健全产业生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促进数据企业成长,为培育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发展新质生产力、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提供有力支撑。到2029年,数据产业规模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15%,数据产业结构明显优化,数据技术创新能力跻身世界先进行列,数据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大幅提升,催生一批数智应用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涌现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据企业,数据产业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区域聚集和协同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二、加强数据产业规划布局 (一)优化产业发展结构 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围绕数据领域核心技术突破、资源体系构建和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等,组织实施一批补短板、强基础、利长远的重大工程,实现数据科技高水平自立自强。把握数据产业变革趋势,面向数据采集、存储、治理、分析、流通、应用等关键环节,加快培育新技术新应用新业态,推动各类业态协同发展,提高数据产业生态塑造能力。 (二)促进产业链协同发展 鼓励有条件的行业龙头企业、互联网平台企业设立数据业务独立经营主体,支持数据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促进集约化、规模化发展。大力培育创新型中小数据企业,支持向专业化、精细化发展,引导龙头企业为中小企业提供数据、算法、算力等资源使用便利。加强产学研用协作,打造数据产业创新联合体,构建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的生态体系。 (三)推动数据产业区域聚集 发挥数据流动不受地理区位限制的优势,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立足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建设数据产业集聚区,为数据企业用数、用云、用能、用地和人才引进等提供便利政策。加强分类指导,围绕资源汇聚、技术创新、应用牵引、算力支撑等方向,引导各地逐步形成协同互补、特色发展的格局。 三、培育多元经营主体 (一)培育数据资源企业 支持企业依法依规对其合法获取的数据进行开发利用,培育一批贴近业务需求的行业性数据资源企业。鼓励企业间按照市场化方式授权使用数据、共同分享收益,推动企业跨行业发展。 (二)做强数据技术企业 支持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培育一批面向数据采集汇聚、计算存储、流通交易、开发利用的技术创新型企业,重点支持原创性引领性数据科技创新发展。 (三)扶持数据服务企业 支持企业面向数据流通交易提供专业化服务,重点围绕业务咨询、交易撮合、合规服务、金融服务等方面,培育一批数据服务企业,发展数据流通交易新模式新业态。 (四)做优数据应用企业 支持企业面向“智改数转”、新兴产业和全域数字化转型需要,创新应用模式,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价值,赋能产业发展,培育一批深刻理解行业特征、高度匹配产业需求的数据应用企业。 (五)发展数据安全企业 支持企业面向数据大范围、高速度、高通量流通的发展趋势,研发智能化数据安全产品,大力发展数据可信流通技术,培育一批满足高水平动态安全需求的新型数据安全企业。 (六)壮大数据基础设施企业 支持企业面向数据安全可信交换、高效流通利用,创新基础设施服务解决方案。聚焦一体化算力、公有云、低代码平台,以及可信数据空间等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重点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据基础设施企业。 四、加快数据技术创新 (一)突破关键核心技术 大力推动云边端计算技术协同发展,支持云原生等技术模式创新,形成适应数据规模汇聚、实时分析和智能应用的计算服务能力。加强新型存储技术研发,支撑规模化、实时性跨域数据存储和流动,提高智能存储使用占比。面向人工智能发展,提升数据采集、治理、应用的智能化水平。强化数据标注、数据合成等核心技术攻关。加快可信数据空间、区块链、隐私计算、匿名化等可信流通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广。 (二)增强创新支撑能力 支持建设数据领域科学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加大对数据领域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原创性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支持数据产业领军企业联合上下游企业、科研机构和高校等建立创新联合体,优化产学研协作机制,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落地。完善开源治理生态,支持建设数据技术开源平台和社区,引导激励企业深度参与社区运营。 五、提高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水平 (一)扩大数据资源供给 推进“一数一源”,加强公共数据治理,加大共享开放力度,鼓励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保护企业对其依法合规享有或获取、持有的数据的合法权益,支持企业按照市场规则开发利用数据。鼓励行业龙头企业、互联网平台企业在落实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要求和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开放数据,支持企业、研究机构和行业组织开展合作,共同建设城市可信数据空间、行业可信数据空间,促进数据可信交互、高效协同和融合利用,推动跨行业跨领域数据互通共享。支持在保护个人信息权益的前提下,加强个人数据开发利用。 (二)推动应用创新和产业融合 推动政府部门、行业龙头企业、互联网平台企业开放场景,激发数据应用创新活力。支持企业围绕工业制造、现代农业、商贸流通、金融服务、绿色低碳等行业领域,打造一批“数据要素×”典型场景,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服务产业转型升级。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鼓励企业参与政务数据应用创新,助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促进数据资源、应用场景、数据企业、数据产业集聚。支持企业面向人工智能应用创新,开发高质量数据集,大力发展“数据即服务”“知识即服务”“模型即服务”等新业态。 六、发展数据流通交易 (一)促进数据合规流通交易 建立健全数据交易规则,鼓励探索多元化数据流通交易方式,优化数据交易机构布局,支持数据交易机构、数据流通交易平台互认互通。支持企业贴近市场需求,开发数据产品和服务,实现数据合规高效流通。构建数据跨境便利化服务体系,强化数据跨境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推动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 (二)大力发展第三方服务 培育数据经纪、数据咨询服务机构,提升产品发现、市场拓展等服务能力。加快发展合规认证、安全审计、质量评价、资产评估、争议仲裁、风险评估、教育培训等专业服务机构。健全数据资源价值评估服务体系,为高质量开展企业数据资源入表提供有力支撑。鼓励创新数据保险、数据信托等金融服务产品。建立健全第三方服务机构的行业标准和规范,提升专业服务水平。 七、强化基础设施支撑 (一)推动数据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面向数据高效流通利用,统筹推进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布局建设,构建泛在可及、智能敏捷、协同高效的基础设施服务能力。支持企业结合应用场景,推进安全可信的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数据基础设施相关标准研制,逐步形成可推广复用的技术方案和实施规范,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二)打造全国一体化算力体系 发展通算、智算、超算等多元化算力资源,支持企业参与算力全产业链生态建设,构建一体化高质量算力供给体系。加强大带宽、低时延、高可靠的数据传输技术应用,加快算网融合、并网调度、储能散热等关键技术创新。支持采用弹性带宽、任务式服务、数据快递等方式,降低网络使用成本。 八、提高数据领域动态安全保障能力 (一)创新数据安全产品服务 推动基础设施安全、数据安全、应用安全协同发展,加强身份认证、数据加密、安全传输、合规检测等技术创新,培育壮大适应数据流通特征和人工智能应用的安全服务业态。支持企业创新数据分类分级、隐私保护、安全监测、应急处置等数据安全产品和服务。 (二)加强动态数据安全保障 扩大可信流通技术应用范围,增强数据可信、可控、可计量开发利用能力。建立健全数据安全风险识别、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相关规范,落实数据流通利用全过程相关主体的安全责任。健全数据分类分级标准,加强对涉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数据的保护。 九、优化产业发展环境 (一)加强制度标准建设 加快建立数据产权归属认定、市场交易、权益分配、利益保护制度,鼓励探索数据产品、软件和服务计价新模式。健全数据领域监管制度机制,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数据产业运行监测。落实《国家数据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加快推动数据资源、数据技术、数据流通利用、数据基础设施等标准规范研制。加强国际国内数据标准衔接,积极参与国际数据治理规则制定。 (二)加大财政金融支持 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等相关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数据产业项目予以支持。鼓励“投早投小”,充分发挥现有政府投资基金作用,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数据产业投资引导子基金,培育数据领域专业性投资机构,推动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鼓励地方建立数据企业培育库,加强投融资合作对接。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符合数据企业发展特征的金融产品。 (三)完善人才培养体系 面向产教融合,加快数据领域学科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交叉学科人才。坚持需求导向,发挥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指导和引领作用,推进政产学研合作协同育人,构建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相互支撑的数据领域学科专业建设体系,支持高校、科研机构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大力培养领军科学家。立足产业发展,重点培养数据采集、治理、分析及合规建设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复合型人才,打造高水平数据人才队伍。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立首席数据官。突出创新引领,加大引智引才工作力度,积极引进海外高层次数据人才,支持数据领域人才出国(境)培训交流。 各级发展改革、数据、教育、财政、金融监管、证监等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把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作为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的重要举措,认真组织实施,狠抓贯彻落实,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 附件:数据技术和产业重点发展方向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数据局 教育部 财政部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 2024年12月28日 附件 数据技术和产业重点发展方向 数据采集。推动基于5G、物联网等技术的数据实时采集方式创新,支持高精度数据采集、合规采集、自动识别采集等采集技术创新,提升数据采集自动化智能化水平。 数据存储。加快发展高带宽、高容量、高性能存储器,推动湖仓池一体、数据编织、数据压缩等技术创新。支持面向数据分类分级管理使用需求,提供全栈数据存储产品和解决方案。 数据治理。推动数据清洗、质量检测、数据加工、数据标注、数据集成等技术和业态发展,创新数据开发治理一体化模式,支持人工智能技术在自动化数据处理、数据标注、模型构建、预测分析等领域的应用。 数据分析。大力发展云计算、边缘计算,推进商业智能、数据引擎、数据融合、数据可视化、大数据平台等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应用,支持机器学习、预训练大模型、深度合成服务算法等迭代创新。加速向量数据库、多模态数据分析等实时检索分析技术突破。 数据交易。发展数据流通交易市场,培育数据经纪、数据托管等新业态,提高第三方服务机构专业服务能力。 数据应用。深化产业发展、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等领域数据应用,培育“数据即服务”等数据智能应用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支持大模型应用创新发展。大力支持重点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 数据安全。支持数据加密、防勒索、容灾备份、数据冗余等技术产品推广应用,加强量子加密、多因子身份认证、端到端加密、零信任安全等技术创新,加快突破可信数据空间、区块链、隐私计算、匿名化等数据可信流通技术,发展数据安全监测预警、数据合规检测、人工智能数据安全等服务业态。